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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建設工程評優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3-07-25 09:13
訪問量:
各建設、施工、監理企業,各建設行業協會: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各項建設工程的評優活動,提高企業創優意識和積極性,提升建設工程施工質量安全水平,推動建筑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經研究,現將我市建設工程評優工作有關事項調整如下:
一、 評優項目范圍
我市范圍內的各類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裝飾工程、工程監理項目,均可參與相應的評優活動。
二、評優工作組織申報
我市建設工程各項評優工作組織由各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分工如下:
1. 建筑工程優質結構、優質工程、裝飾優質工程的評優由市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具體申報方式及評優辦法查閱市工程質量監督站網站有關通知;
2.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裝飾工程文明工地的評優由市建筑安全監督站負責,具體申報方式及評優辦法查閱市建筑安全監督站網站有關通知;
3. 市政工程優質工程評選由市市政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具體申報方式及評優辦法查閱市工程質量監督站網站有關通知;
4. 示范監理項目評優由市建筑工程管理處負責,具體申報方式及評優辦法查閱市建工管理網站有關通知。
三、評優專家庫組建與管理
根據工程評優的類別,分別成立優質工程、文明工地、示范監理項目等專業組別評優專家庫。評優專家由各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負責向全市建筑行業相關企業和單位選聘,每個專業組別專家人數控制在20~30人左右。每位專家只能受聘于1個專業組別評優專家庫。各專業組別評優專家庫確定后,由我局統一發文聘請。評優專家庫管理辦法另行制訂。
昆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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