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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6)
發布時間:
2011-05-07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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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B
鋼管截面特性
表B 鋼管截面特性
1) 為便于在執行本規范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 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采用“必須”;
反面詞采用“嚴禁”。
2) 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應”;
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 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宜”;
反面詞采用“不宜”。
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它有關標準執行的寫法為“應按……執行”或“應符合……要求(或規定)”。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條文說明
1 總則
1.0.1 本條是扣件式鋼管腳手架設計、施工時必須遵循的原則。
1.0.2 本條明確指出,本規范僅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施工用落地式(底撐式)單、雙排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設計與施工,以及水平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中模板支架的設計與施工。同時還強調了單排腳手架不適用的范圍,以利于保證安全。不適用的四種情況是按照現行國家標準《砌體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03)第2.0.12條的規定制定的,這些規定在部分省、市、建筑公司已編入操作規程中。
1.0.3~1.0.4 這是針對目前施工現場腳手架設計與施工中存在的問題而作的規定,旨在確保腳手架工程做到經濟合理、安全可靠,最大限度地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
1.0.5 關于引用標準的說明:
我國扣件式鋼管腳手架使用φ48×3.5mm鋼管絕大部分是焊接鋼管,屬冷彎薄壁型鋼材,其材料設計強度f值與軸心受壓構件的穩定系數φ值,應引用現行國家標準《冷彎薄壁型結構技術規范》(GBJ 18)。在其它情況采用熱軋無縫鋼管時,則應引用現行國家標準《鋼結構設計規范》(GBJ 17)。
2 術語、符號
2.1 術語
本節術語所述腳手架各桿件的位置,示于圖1。
2.2 符號
本規范的符合采用現行國家標準《工程結構設計基本術語和通用符號》(GBJ 132)的規定。
3 構配件
3.1 鋼管
3.1.1 本條規定的說明:
(1) 試驗表明,腳手架的承載能力由穩定條件控制,失穩時的臨界應力一般低于100N/mm2,采用高強度鋼材不能充分發揮其強度,采用現行國家標準《碳素結構鋼》中Q235-A級鋼比較經濟合理;
?。?) 經幾十年工程實踐證明,采用電焊鋼管能滿足使用要求,成本比無縫鋼管低。為此,在德國、英國的同類標準中也均采用。
3.1.2 本條規定的說明:
?。?) 我國和英、日、德等國幾十年的工程實踐證明:直徑48mm鋼管具有使用性能好的特點,所以在各國的標準中都規定采用。鑒于目前仍有一些省、市建筑公司擁有相當數量直徑51mm的鋼管,從經濟考慮不能禁止使用,只能逐步淘汰。建議已使用的單位不要再擴大使用量;
(2) 限制鋼管的長度與重量是為確保施工安全,運輸方便。
3.1.3 本條規定了鋼管應具備的形狀與表面質量,有利于確保鋼管受力和立桿對接平衡。
3.2 扣件
3.2.1 本條的規定表明:本規范在現階段暫不推薦鋼板沖壓扣件,其原因是這種扣件尚無標準,難以檢查驗收,而且蓋板受力后又易產生變形,重復使用次數比可鍛鑄鐵扣件少。
3.2.2 本條的規定旨在確保質量,因為我國目前各生產廠的扣件螺栓所采用的材質差異較大。檢查表明,當螺栓扭力矩達70N?m時,大部分螺栓已滑絲不能使用。
3.3 腳手板
3.3.1 本條規定旨在便于現場搬運和使用安全。
4 荷載
4.1 荷載分類
4.1.1~4.1.3 本條采用的永久荷載(恒荷載)和可變荷載(活荷載)分類是根據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J 9)第2.1.1條確定的。
在進行腳手架設計時,應根據施工要求,在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明確規定構配件的設置數量,且在施工過程中不能隨意增加。腳手板粘積的建筑砂漿等引起的增重是不利于安全的因素,已在腳手架的設計安全度中統一考慮。
4.2 荷載標準值
4.2.1 對腳手架恒荷載的取值,說明如下:
?。?) 對附錄A表A-1的說明
每米立桿承受的結構自重標準值的計算條件如下:
1) 構配件取值;
每個扣件自重是按抽樣408個的平均值加兩倍標準差求得。
直角扣件:按每個主節點處二個,每個自重:13.2N/個;
旋轉扣件:按剪刀撐每個扣接點一個,每個自重:14.6N/個;
對接扣件:按每6.5m長的鋼管一個,每個自重:18.4N/個;
橫向水平桿每個主節點一根,取2.2m長;
鋼管尺寸:φ48×3.5mm,每米自重:38.4N/m。
2) 計算圖形見圖2。
由于單排腳手架立桿的構造與雙排的外立桿相同,故每米立桿承受的結構自重標準值可按雙排的外立桿等值采用。
為簡化計算,雙排腳手架每米立桿承受的結構自重標準值是采用內、外立桿的平均值。
?。?) 對表4.2.1-1的說明
腳手板的自重,按分別抽樣12~50塊的平均值加兩部標準差求得。
4.2.2 本條規定的施工均布活荷載標準值,主要是根據我國長期使用2kN/m2和2.7kN/m2的實際情況,并參考了國外同類標準的荷載系列,如德國為1、2、3kN/m2、英國為0.75、1.5、2.0、2.5、3.0kN/m2確定的。
4.2.3 對風荷載的規定說明如下:
?。?) 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結構荷載規范》規定的風荷載標準值中,還應乘以風振系數βz,以考慮風壓脈動對高層結構的影響??紤]到腳手架附著在主體結構上,故取βz=1.0;
?。?) 對基本風壓wo值乘以0.7修正系數,其根據是:
《建筑結構荷載規范》的基本風壓wo是根據重現期為30年確定的,而腳手架使用期較短,一般為2~5年,遇到強勁風的概率相對要小得多;0.7是參考英國腳手架標準(BS 5973-1981)計算確定;
(3) 腳手架的風荷載體型系數分布比較復雜,國內研究不多,僅廣東省建筑施工設計研究所對廣東國際大廈腳手架做過風洞實驗。國外相關標準在腳手架風荷載計算方面也都未給出具體方法。
4.2.4 腳手架的風荷載體型系數μs主要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結構荷載規范》的規定。
應該指出,腳手架上風荷載的作用比較復雜,目前的研究還很不夠,尚待積累經驗和科學試驗,使確定的風荷載體型系數能滿足各種情況的需要。
對附錄A表A-3的說明:
敞開式扣件鋼管腳手架的擋風系數是由下式計算確定:
φ=1.2An/la?h
式中 1.2——節點面積增大系數;
An——一步一縱距(跨)內鋼管的總擋風面積An=(la+h+0.325 lah)d;
la——立桿縱距(m);
h——立桿步距(m);
0.325——腳手架立面每平方內剪刀撐的平均長度;
d——鋼管外徑(m)。
4.3 荷載效應組合
4.3.1 本條明確規定了腳手架的荷載效應組合,但未考慮偶然荷載,這是由于在本規范第9章中,已規定不容許撞擊力等作用于腳手架,故本條不考慮爆炸力、撞擊力等偶然荷載。
4.3.2 鑒于在立桿穩定性計算中,底層立桿的軸向力最大,起控制作用,而當基本風壓在0.35kN/m2時,風荷產生的附加應力小于設計強度的5%,故可以忽略風荷載。
5 設計計算
5.1 基本設計規定
5.1.1~5.1.3 這幾條所規定的設計方法與荷載分項系數等,均與現行國家標準《冷彎薄壁型鋼結構技術規范》、《鋼結構設計規范》一致。腳手架與一般結構相比,其工作條件具有以下特點:
?。?) 所受荷載變異性較大;
?。?) 扣件連接節點屬于半剛性,且節點剛性大小與扣件質量、安裝質量有關,節點性能存在較大變異;
?。?) 腳手架結構、構件存在初始缺陷,如桿件的初彎曲、銹蝕,搭設尺寸誤差、受荷偏心等均較大;
?。?) 與墻的連接點,對腳手架的約束性變異較大。
5.1.4 用扣件連接的鋼管腳手架,其縱向或橫向水平桿的軸線與立桿軸線在主節點上并不匯交在一點。當縱向或橫向水平桿傳荷載至立桿時,存在偏心距53mm(圖3)。在一般情況下,此偏心產生的附加彎曲應力不大,為了簡化計算,予以忽略。國外同類標準(如英、日、法等國)對此項偏心的影響也做了相同處理。由于忽略偏心而帶來的不安全因素,本規范已在有關的調整系數中加以考慮(見5.3.1~5.3.4條說明)。
5.1.6 關于鋼材設計強度取值的說明
本規范按《冷彎薄壁型鋼結構技術規范》的規定,對Q235-A級鋼的抗拉、抗壓、抗彎強度設計值f取為:205N/mm2。這是對一般結構進行可靠度分析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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